问题 | 土地承包合同中的承包日期起始日有何规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契约条款中关于缔结日期的规定如下所示:
首先,如果此项合约是通过要约与承诺的过程来实现的,那么,当一方发出的承诺开始生效的那一刻,就被视为一份有效的合同已然缔结; 其次,如果是采取了书面协议的形式来设立这份合约,则在双方签署或加盖印章的那一瞬间,将被视为该份合约已正式生效; 再次,如果签署者选择用信函或电子传输文件等手段来达成共识,他们也能在合约生效前要求签订一份确认书,此时,当确认书正式签署的那一刻,便标志着这份合约已然生效; 另外,如果双方采用书面协议,但是在签名或加盖印章之前就有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并得到另一方的认可,那么对于这份合约来说,即使它尚未完成最终签署和加盖印章这一程序,仍旧会被认为已经生效,并且效力相应地并不因此而受损; 最后,法律或行政法规任何一项细则中明确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自己预先协商决定必须采用书面协议的话,但偏偏他们没有写下任何书面文件,然而当其中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且另一方对之表示理解和接受的时候,这时的合同也依然具有成立的效力,并且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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