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对合同无效有何规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判定哪些合同应视为无效时,需紧密遵循以下三个方面的具体原则:
首先,当签订契约之际,必须保证当事双方法律主体地位明确,初步具备成熟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在签署契约的整个过程中,双方需在充分且真实自由的意愿下进行表达,确保无任何形式的欺骗、威胁等违法因素的渗入; 最后,合约内容需要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设定的原则,禁止出现与公共秩序、善良风俗相背离的问题。 在此前提下,倘若协议被认定为无效,则行为人通过此一行为所获取的利益,必须全数退还给对方; 若无法返还或无必要再行返还,可通过协商方式给予合理程度的补偿。 而对于有明显过失的一方,应对所涉及到的请求方给予尽可能全面的经济赔偿; 如果面临双方均有过失的情况,双方应当公平公正地各自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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