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只盖公章不签字,是否有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订合同时,只需加盖公章而无须签署书面签字便足以使得合同生效。
依据法律规定,合同需经当事方各自的签字或者盖章之后方可正式生效。 若当事方为自然人身份,则必须亲自签字确认; 若当事方为企业组织,则只需企业在合同书上盖章即可。 通常情况下,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便立即产生法律效力,除非该合同涉及到特定领域中只有经过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的批准以及登记才能正式生效的特定事项。 因此,如果企业在合同书上进行了盖章确认,该合同对于该企业就会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至于此份合同是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还是由其他具备法人委托证明的授权代表签字,均不会直接影响合同的正式成立与有效施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