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合同从何时起失去效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无效性合同产生之际,便自始至终地丧失了其合法约束力。
对于无效的合同,依靠该合同取得经济利益的相关当事人需将所获得的财物进行返还; 若无法返回或无需返还的情况下,需要以合理的价格进行补偿。 而如果存在任何一方的过错的话,应向另一方支付适当的赔偿金; 若是双方都负有过失的责任,那么分别承担各自的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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