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无效与撤销有何区别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合同无效与撤销的本质区别,主要体现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导致合同无效或撤销的根本原因各不相同。
具体来讲,撤销合同的原因主要包括:在签署合同过程中,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而无法对合同的核心内容作出正确判断; 亦或是被人从中作梗,签订了明显显失公正或者受到了强迫、威胁等不当行为所致的合同。 然而,合同之所以无效,则源于当事人基于某种合法形式,掩盖其真正非法的企图。 其次,关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仅限于享有此项权利的特定主体才能提出请求。 但法庭和仲裁机构却有权介入到无效合同的处理程序之中。 再者,合同经过撤销后并不意味着必然归于无效,也就是说撤销前,该合同仍可维持有效性; 然而,对于已经形成的无效合同来说,自始至终都未能成立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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