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合同生效,原合同是自动终止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失效”一词主要用于描述已经正式施行或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因为某种特定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顺利推进实施的情况。
针对合同失效之后所引发的各种问题,双方均有权进行充分磋商以寻求解决之道。 从一个角度来看,如果该合同尚未履行完毕,那么当合同被宣告失效时,双方应该在彼此见证之下迅速将其妥善毁弃; 另一方面,若合同仅得到部分履行,而双方已就合同失效达成共识并表示对后续事宜处理方案感到满意,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无谓争议,应将此份合同妥善保存至所有相关事宜处理完毕之后方能予以销毁,这样做显然更为妥当。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 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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