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这意味着合同未得到实际履行前即不生效。
若在当事人一方未能按约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未能达成主要合约时,便不可引用定金罚则对其进行处罚。 2.主合同的合法有效性乃定金合同从属性之必然要求。 若主合同因无效或被依法撤销,即便当事人已经实际交付并收受了定金,仍无权引用定金罚则对违约方进行制裁。 然而,当事人可通过约定使定金合同的效力与主合同相分离,即使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亦未必丧失其效力。 3.若当事人未履行其应尽之债务,且既无法定豁免事由以证明其逾期履约行为具有合理性,此时方可引用定金罚则对其进行惩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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