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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无效时缔约过失的最高法观点是什么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解答
律师解析:
所谓的“缔约过失”,是专门用来描述在达成合同时所出现的过失现象,这个过程主要在合同订立之前进行,当一方当事人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未能成功建立或失去法律效力时,他们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存在这种过失。
因此,这一系列责任通常会被称之为“缔约过失责任”或者是与之相关的损失补偿责任。
换句话说,因为合同无法建立或者无效给对方造成了实际伤害,那么责任方就需要对此负责并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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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6: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