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单是否具备合同的法律效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订单乃指交易双方中的某一方以明确表示订立合同为目的而向对方发出的倡议,在此意义上,发出订单便即刻构成了对签订合同的征询。
一旦经过卖方的确认与接纳,以标示货物名称、定价标准、数量计量及交货期限等主要内容为主的订单,便可视为对该要约的承诺,从而使这一订单转换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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