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金超过30%不受保护是什么意思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在签署合同时,合同所涉及的定金金额不得超出主合同标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
若超额支付,则该额外部分无法起到定金应有的法律约束力。 另外,如果当事人在实践操作中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量多于或者少于在合同中所约定的定金数额,只要对方选择接受并默认了此种情况,那么就被视为对定金数额进行了更改。 诚然,定金条款自实际交付定金的那一刻起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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