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对于订立及变更政府采购合同时所进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在合法供应商与相关政府机构之间,必须以书面形式缔结。该文件须明确体现出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详细地址以及高效率的联络方式,对项目本身要有详尽且准确的描述,包括交付期限、支付方式、合同总价等关键性条款。一旦双方签署(或加盖公章),该合同即刻生效,并按照预先设定的日期或特定条件正式启动执行程序。
然而,若需对合同内容进行任何变更,则通常需要经过双方的深入磋商并达成共识,尤其是涉及到变更后的价格、交付时间等关键条款时,更需要重新展开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