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家电一年了不取走可以退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真实的情形和相关法律条文所规定,不允许退货或更换契约的行为显然是对法律规范的违逆,此类约定被定义为无效协议,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非法的。
然而,您要求退货的理由必须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仅仅因为个人喜好或者其他非法定因素而产生的退货请求将无法得到支持。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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