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无效定金双倍返还的范围有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无效双倍返还定金的范围是:定金条款仍有效,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者是收受定金的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有上述情形的,定金需要双倍返还给交付定金的一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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