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过了追诉时效期限要怎样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追诉期限的计算 根据我国刑法第89条的规定,追诉时效的计算分为两种情况: (1)一般犯罪追诉期限的计算 犯追诉期限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所谓犯罪之日,是指犯罪成立之日。 (2)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 根据刑法第89条的规定,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连续犯和继续犯追诉期限的计算标准,为“犯罪行为终了之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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