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签字盖章的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若无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名以及加盖公章,便无法对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的共识进行最终的确立,进而也无法证明该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双方的签字与盖章仅仅只是形式要件,而真正关键的应该是去探究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愿。 若仅因合同未完成签字盖章这一手续便认定其不成立、缺乏有效性,势必背离了当事人对于合同的真实愿景。 因此,当双方选择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若在签署或盖章环节尚未完成前,其中一方已先履行了相关义务且另一方对此予以认可,那么此份合同便可视为已然成立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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