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购打官司要到哪里起诉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网络购物的争议解决案件可受理于收件地址所在地区域的法庭进行书面审理。
当事人与商家之间的交易结果呈现出典型的买卖合同类纷争。 此类由合同纠纷引发的诉讼代理案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未作特殊协议的,由被告居住地点或合同生效履行点所在人民法院负责管辖。 以互联网为基础网络媒介签订的营销合同,如需通过电子数据交换平台将货物交付予买方的,则实际购入商品的买家所在地应被视为合同生效履行地点所在;若采取其它非电子化通道来执行交付行为的,货物收取场所将被认定为合同生效履行地点所在。 在此情况下,若合同对于履行地点作出了明确约定,那么应当遵照该条款执行。 在网络环境中购买商品通常选用快递方式实现实物所有权转让,在当事人与卖家并未对合同效力等关键问题进行额外规定时,买方的收货地点被视为合同履行地点所在。 因此,针对此类情况,当事人可以选择前往卖家居住点所在区域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亦可依法在买方收货地址所在地区域的人民法院提出维权申请。 但需要满足以下法律规定才得以获得立案: (一)原告必须是与当前案件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二)原告需证明有具体的被告对象; (三)原告必须提出具体的立案请求及其理由、依据,同时还需要提供与之对应的证据; (四)立案申请须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相关规定且应当属于被申诉的人民法院的法定管辖权范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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