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7条的规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我们国家虽然一直致力于消除刑讯逼供现象,但是有关这类事件不断见诸网络、报端。曾经出现的网络新词汇“躲猫猫”,“做梦梦死的”“之类就是对现今刑讯逼供状况的一个讥讽,人们在谈论这些荒唐可笑词汇的背后,蕴含着对我国司法公正的不满。因此,遏制刑讯逼供,加强人权保障的理念是我们国家法治建设的长期任务。
问题 | 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供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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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犯罪嫌疑人供述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对自己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陈述,可以作为调查取证和审判程序中的证据之一。 被害人供述是指被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对自己所遭受的侵害和损失的陈述,可以作为判决和量刑的依据之一。 在法律程序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供述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对供述的权利和保障措施,以避免因供述不当而导致的不公正判决。 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供述 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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