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如下:
(1)比如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条款;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的条款;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 (4)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格式条款的条款; (6)双方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格式条款的条款;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的格式条款; (8)违背公序良俗的格式条款; (9)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格式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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