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要件有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合同成立的要件有:
1、合同是存在双方或多方签约当事人的; 2、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合意意见; 3、合同的成立经过了要约、承诺阶段。 合同生效的要件有: 1、意思表示是真实自愿的; 2、没有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行为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4、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合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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