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价目表可以视作要约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价目表不是要约,是要约邀请。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只有在相对人发出要约以后,再经过自已的承诺,才能使合同有效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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