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时要约会失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约是会在一定的条件下失效
1、拒绝要约,包括明确表示拒绝,或对要约进行了修改、限制或扩张。 2、要约人只要撤销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要约即失效。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为承诺的,要约就失去效力。 4、对要约修改后的“承诺”视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发出的新的要约,是对原有要约的拒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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