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卖合同一定要交付物品是否才能生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答:
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
律师解析:
买卖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
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 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 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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