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承担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鉴于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身份,故其所负有的民事法律责任将有总公司代为承担。
主要缘于从法律角度来看,该分公司可被视作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从而无独立的资产以及主观意识。 在进行商务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问题,则须由总公司全权负责。 举个具体例子来说明,若分公司在与供应商签署合同时出现违约行为,供应商有权请求总公司切实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或者承受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