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债务的偿还顺序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公司破产事件中的负债偿还问题时,现行普遍遵循的法则为以下几点:
首要事项是偿还破产业主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与公益性债务; 其次是向员工支付其工资、津贴金、治疗费和残疾补贴等各项费用,同时,还需将应当纳入劳动者个人账户内的基础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支付的赔偿金予以妥善处理; 紧接着则是支付除了之前所述之外的其他社会保障费用以及未缴纳的税费款项; 而最后一项负债则是针对普通债权人的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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