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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债权债务谁承担
分类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分公司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应由总公司负责承担。
由于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其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往往是由总公司予以承受的。
在此类商业运营过程中,分公司大多会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各种活动,而其资产自然亦归属于总公司掌控。
然而,若分公司具备独立的财产,则在其合法的财产范畴内,仍然应当对相关事宜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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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8:5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