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出入国(边)境管理法规,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领导、策划、指挥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挥下,实施拉拢、引诱、介绍他人偷越国(边)境等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规定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问题 |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
分类 | |
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非法出入境、越境活动、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规定,对于出入境管理部门拒绝检查或者制止的偷越国(边)境行为,或者虽经制止仍然强行通过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因此,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是违法的行为,涉及相关人员应当依法受到处罚。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相关词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