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债务总公司承担法律规定责任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分公司所产生的债务通常由总公司负担起主要的法律责任。
这是由于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其在经营中所引发的民事赔偿责任往往会归咎于总公司来承担。 此举的初衷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护,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分公司由于自身经济实力不足而无力承担相应的债务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