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可以转到总公司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分支机构的债权债务关系,在特定前提条件下,经合规手续及合法协议达成后,可将此类利益与义务顺利地转移至总机构。
须明白,分支机构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其所应负有的民事责任往往需由总机构来承担。 因此,若总机构自愿接纳并承诺承担分支机构的债权债务,则通过规范的协议约定以及合乎规程的操作流程便有可能实现这一目的。 然而,这种所谓的“转移”行为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以及合同条款,以确保各方法律权益得以充分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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