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可以承担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特定情况之下,分公司也具备承担债务的能力。
然而,应当明确指出的是,分公司并不拥有独力的法人资格,其在从事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类民事责任,基本上都是由所属的总部来承担。 然而若分公司自身拥有关于财产方面的实际权益,那么在其可支配的财产范围之内,它便有权先行承担起相应的债务。 倘若分公司所拥有的财产无法完全清偿所有债务,那么作为其上级机构的总部,就必须负起补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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