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总公司在面对分公司的债务问题时,所承担的是连带责任,而并非补充责任。
换句话说,由于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其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将由所属的总公司进行全权承担。 这也就意味着,当分公司面临无力偿还负债之困境时,总公司负有为其实施代偿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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