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总公司需要对所设立的分公司履行相关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多为由总公司代为承担。 举例来说,当分公司在实际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尚无法清偿时,债权人有权向总公司提出申请,要求总公司负责偿还这部分债务。 此外,在管理层面上,总公司亦负有对其下属分公司的日常运作实施严格监管及有效指导的法律义务,以此保证分公司的各项营商行为均能遵纪守法、合乎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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