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的债权能不能以总公司名义抵押贷款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分公司的债权原则上不得径直使用总公司的名义申请抵押贷款。
因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应负有的民事责任自然而然地由总公司负责承担;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债权及其他相关权益在法律性质上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区别。 当总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抵押贷款时,必须要以其自身所拥有的资产以及良好的信用状况作为基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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