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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分公司对总公司的债务怎么处理
分类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说来,分支机构缺乏独立的法律实体资格,它们在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民事义务均由其母体组织即总部承担。
这也意味着,对于分支机构所背负的债务,总部必须承担起清偿的责任。
然而,若分支机构拥有自身的资产,那么在偿还债务时,应当首先动用这些分支机构自有财产进行偿付,待全部负债债券偿付完毕后,剩余欠款才由总部接手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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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