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对总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子公司通常并不具备独具立主体性质的法人资格,针对此类情形通常将其应担负的民事责任交由总公司代替履行。
然而,若子公司拥有自行的财产,在此财产范畴之内,则需要为总公司的债务支付相应的清偿款项。 这主要源于子公司的运营活动乃是总公司整体运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总公司对于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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