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债务不用还了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企业宣告破产后并不意味债务将无需偿还。
在此过程中,其资产将依据相关法规予以清查并进行合理分配,旨在尽可能地偿还债务。 当企业遭遇破产时,其债务将会依照相应法律法规规定的清偿次序依次获得偿还。 首先,企业必须优先支付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特定费用以及类似于共同利益债务等性质的债务; 其次,是保障员工权益的薪资、社保费用及法定补偿款项; 再次,需确保缴付所有税务负担; 最后,才能有能力偿还普通破产债权人提出的债务请求。 然而,若经清算后发现企业资产已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那么未能得到清偿的部分债务在法律层面上将不再被追索,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债务已经彻底消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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