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欠款应如何清偿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若发生债务额大于资产额、经济状况无法承担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可与债务人共同商讨债务偿还事宜;
或者,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破产清算请求,按照法律流程清算债务。 在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和解合同之后,自生效之日起,债务人自动解除债务清偿义务。 若经清算后,仍有剩余财产未满足不同优先级别的债务需求,则应对其进行按比例分配。 对于破产企业的董事会成员、监督委员会以及高级管理层人员,他们的薪资将依据企业全体员工的平均薪酬标准来定夺。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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