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欠钱更换法人后如何追讨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贵司发生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偿还欠款时,即使法人代表已经进行了更换,我们仍然有权利向前任法人代表请示获得相应补偿。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法人的变动并未对原有债权和债务产生任何影响,这些负债仍应由公司负责承担处理。 法人代表只是作为公司的授权代理形象代表,他们本身并非具体参与到公司运营与决策中的自然人。 因此,无论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否更换,只要此前贵司存在借款或贷款等外部债务,便需要继续予以履行偿还义务,这份责任是不会因法人代表的更迭发生改变的。 因此,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你们可以直接向目前在职的法人代表提出要求,敦促他们切实履行公司之前形成的各项债务责任。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比如原法人代表曾在债务合同中签署过“连带担保”的承诺声明,才需另行采取措施寻求前任法人代表的协助解决。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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