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挂名领工资构成什么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挂名领薪酬可以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国家、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得所谓薪酬以受贿论处。违法。
一是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的,这与直接接受财物没有实质区别,应以受贿论处。 二是特定关系人虽然参与工作但领取的薪酬明显高于该职位正常薪酬水平的,其性质属于变相受贿,但考虑到当前一些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薪酬发放不规范,如何认定实际领取的薪酬与正常薪酬是否相当以及如何认定受贿数额,均存在困难,故相关法规对这种情况暂没作规定。 三是特定关系人正常工作和领取薪酬的,不存在非法收受财物问题,不能以犯罪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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