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债务与合伙债务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伙企业所产生的债务与合伙人自身所负有的个人债务共存的情况下,首先应当从合伙企业的财产中对合伙债务进行清偿;若合伙企业的现有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债务的偿付需求,此时,作为合伙人的需要共同对合伙债务负有不可推卸的连带责任。
同时,针对合伙人自身的个人债务问题,依据法律规定,应该由该合伙人以其个人实际拥有的财产来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 至于涉及到普通合伙企业的债务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有的合伙人都必须承担起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条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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