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债务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司的股东通常无需负责承担公司的负债,但在以下情况下除外:
如果他们恶意地利用公司的法人独立性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以规避自身的债务责任,给公司的债权人带来了重大损失,或者在认缴或抽逃注册资本方面实施虚假操作。 在此种情况之下,他们将会被视为需承担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