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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定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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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担保物权法律解释是指国家法律对于法定担保物权的规定和解释。法定担保物权是指法律规定的,债务人对一定财产享有拥有权时,为保障债权人的权益,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通过扣押、变卖担保财产来实现债权。
法定担保物权的主要特征是:一、具有法律强制力,不需要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协商和达成协议;二、只限于特定的财产,例如房屋、土地等;三、债权人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行使其权利。
法律对于法定担保物权的规定主要包括:一、担保物权的设立,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二、担保物权的行使,包括权利优先顺序、拍卖、清算等;三、担保物权的终止,包括债权清偿、担保物权转让等。
法律对于法定担保物权的规定和解释,旨在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同时,债务人在选择担保方式时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谨慎选择担保方式,避免因担保物权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法定担保物权相关词条

  • 物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 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 担保物权竞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物权竞合是指同一财产存在着冲突的担保物权,这种冲突,主要体现为抵押权与抵押权的冲突,抵押权与质权的冲突,抵押权与留置权的冲突。《担保法解释》第79条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 法定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法定担保是指基于法律的规定而直接成立并发生效力的担保方式。

  • 担保物权竞存

    担保物权竞存是指同一财产上存在数项担保物权,且其效力存在相互冲突的现象。当两个以上的担保物权并存于同一财产上,而该财产的交换价值又不足以清偿所有主债权时,数个担保物权之间的效力便发生了冲突,引发了哪一个担保权利应该优先实现的问题,即担保的竞存。换言之,这一概念既表明了数项担保物权并存于一物之上的客观现象,又隐寓了数项担保物权之间的效力争优或相斥的冲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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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21: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