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贷款股东不知情公司欠债股东需要承担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企业面临背负欠款无力偿还的困境时,股东无需为公司债务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在此情况下,企业作为营利性法律实体,应受赋予其的相关法律权限保护,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相应之民事义务。 公司所背负的债务将由公司自行掌控的财产进行独自承担,而非由股东本人负责偿付。 然而,如果股东在行使其权益的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债权人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则需对公司所负担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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