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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三人合伙一人死亡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吗
分类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区分合伙企业与合伙人个人债务上,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并非仅由负责创立、经营该企业的合伙人单独承担,而是应当依据各合伙人的角色性质进行共同偿付。
具体来说,作为普通合伙人,他们需要为企业债务负起连带责任,即便其他合伙人未能按比例承担部分债务,普通合伙人亦需履行其应尽义务;
然而,就有限合伙人而言,他们只需在自己所承诺的出资份额范围内为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超出这个范围则无需承担多余责任。
此外,任何合伙人都应当独立地负担自己的个人债务,不得以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的名义提供担保或者进行借贷等行为,以便维护整个企业及所有合伙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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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3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