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换法人以前的债务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当进行公司工商注册事项之变更,需明确指出原有公司的所有债权与债务将由变更后的公司全然承担,无需另行加以陈述或证明。
然而,倘若确有必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文件,只需简单叙述变更前公司所积累的债权债务将由变更后的单位负责承担即可。 另据规定,如果由公司以自身名义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那么尽管法人代表可能有所变更,但是该项还款义务却不得因此而受到影响,仍由先前的公司负起相应责任。因为债务并非应由法人个人独自承担,而是应由整个公司负责。 至于法人本人,虽然需要牵涉到处理债务方面的问题,但并非为此问题的主要责任方。假如法人非股东,则其本人几乎不会面临因更换法人代表而带来的实际利益损失。 此外,即便新的法人担任了公司股东职务,即属于公司股权转让的范畴,根据相关规范化规定,股权转让协议亦会对原有股东是否已告知新股东有关债务清偿事宜做出详细规定。在法人代表转让之前,务必要彻底厘清债务清偿事宜,并且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划分原股东应对债务清偿问题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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