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被法院执行会多久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未能按时归还的债务,法院所执行的期限设定为六个月。
倘若自收到申请执行书的那一天开始算起,法院在六个月之后仍未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执行,申请执行人有权向上级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法院在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执行时,必须得到权利人的明确申请,而申请执行的有效期间则被限定为两年,具体是从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限截止日期那天开始计算。 若相关规定中明确了分期履行的情况,那么就应从每一次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如无特别规定,则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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