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讨要欠款最有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支付令。
在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支付令作为一种特殊的督促程序被予以明确规定,其主要功能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债权能够得到及时和充分的保护。 在满足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其次,我们来看一看先予执行制度。 这是人民法院在部分案件尚未作出最终判决之前,为了解决原告面临的紧急生活需求或其他困境,而采取的一项临时性措施,即预先向被告执行一定数额的财产。 再者,我们要介绍的是强制执行公证。 这是由国家公证机构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涉及追索债款、物品的相关文书,经过严格审查核实后,确认无任何疑点,便会对该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力。 当债务人未能按照公证文书所规定的义务履行时,债权人无需经过繁琐的诉讼程序,即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我们要探讨的是代位追偿诉讼。 若债务人未能积极行使其已到期的债权,从而对债权人造成了实际损失,那么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以自身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