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强制执行利息如何计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请求时需计算赔偿利息,应依据生效法律文书所明确的方式进行运算。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迟延履行期间出现的债务利息应当按照加倍标准进行计算,其中既包含了通常情况下的债务利息,还包括加倍部分的债务利息。 在犹豫不决,如何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普通债务利息的问题上,可以参照生效法律文书所确立的相应方法进行计算。 然而,如果生效法律文书并未明确规定需支付这部分利息,那么我们就无法对此进行计算。 至于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具体来说便是将未偿还的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认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以外的所有金钱债务乘以每日千分之零点一七五的标准,再乘以迟延履行期间得到最终结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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