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责任就是谁有钱执行谁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
连带责任制度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无论债务人为个人还是团体,只要他们之间产生了连带关系,且任何一方都无法独立承担所有债务,那么败诉后,法院将根据各当事人所负有的债务比例向其追缴相应款项或者采取其他财产保全措施。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有权选择单独向其中一名责任人进行申诉,也可以在同一时间内选择向多名连带责任人一起索债_。 每一位被选中的连带责任人不得以自身应负担的债务低于整体债务为借口而拒绝履行职责。 除非连带责任人所负责的整体债务已经完全解决,否则每一位被审判赋予连带责任的人都必须对尚未偿还的债务承担清偿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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