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债务人可以只起诉一方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共同借贷的案件中,共同负债人为若干人时,他们需对该类债务共同承担起连带的法律责任。
在此种情况下,如果债权人仅向其中任意一位债务人提出诉讼请求,法院理当予以认可和支持。 然而,倘若债权人或共同负债人均超过两人的话,这就需要依照相关的法律条文或依据双方签署的了解备忘录中的约定,每一个享有共同的连带权益的债权人,均应有资格要求所有的债务人履行其对应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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