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生效的时间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权转让的生效时间是: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时生效。
债权转让协议从实质上来说仍然是合同的一种,若债权转让协议本身并无关于生效的限制,则一般情况应当自双方订立时起即成立并生效。 但是若要对债务人产生效力,应当是在通知债务人后。 债权转让后通知债务人的时间在法律上并未限制,应当由债权人本人或债权人的委托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应在达成转让协议之后、转让行为履行之前通知债务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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